04-23807200

歐盟CE驗證

低電壓指令(LVD)

LVD指令簡介

2014年歐盟頒布了新低電壓LVD (Low voltage Directive)指會2014/35/EU,新指令將於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,取代了原LVD指令。

2006/95/EC,以便適應歐盟新立法框架 (New Legislative Framework, NLF)

LVD指令的目標為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時的安全性,適用於額定電壓為交流50V到1000V間,直流75V到1500V間的電氣設備,涵蓋所有電氣設備或若干電氣設備裝配而成的固定電氣裝置。

例如:

  • 家電產品:EN 60335
  • 燈具產品:EN 60598
  • 視聽產品:EN 60065
  • 資訊技術產品:EN 60950
  • 量測儀器:EN 61010
  • 電性機械:EN 60204

LVD指令的基本要求

新LVD要求在歐盟市場內銷售的電氣設備不致危害人民安全與健康,也不會危及動物或財產。

因此必須做到:

  • 設備必須依照安全守則,以良好方式進行設計。
  • 設備必須正確安裝及維護。
  • 設備必須依設計目的使用。